2006年CK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二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36: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股份的基本特征:
1、股份一律平等,同股同权。
2、股份不可分割。
3、股份可以转让。
4、股份表现为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

二、股份的种类
1、普通股和特别股
2、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无记名。(选择题考点)
3、面额股与无面额股
三、股份发行的条件
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情况。
1、设立发行
设立发行的条件,重点是:
(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5)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6)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股本总额未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对于原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符合两个条件:
(1)发行股票前一年末,公司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
(2)近三年内连续盈利。
例14、对原企业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的条件有( )
A、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B、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30%
C、近3年连续盈利
D、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答案:CD
2、增资发行新股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但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该项限制。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3、股份发行的价格
应当遵循两个原则:
(1)同股同权发行。
(2)不得折价发行。可以溢价或平价发行。
4、股份发行的程序
发行决议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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