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转权益法企业如何做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12: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投资比例或影响程度的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遇到企业追加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往往容易混淆权益法下的三级明细科目,不能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且会影响经营成果的准确性。本文以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说明在此情况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M公司于2004年3月1日以800万元购入N公司股票,占N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M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4年5月1日,M公司收到N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30万元。2004年3月1日,N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00万元。2004年N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其中3月~12月实现净利润500万元。M公司于2005年4月1日以1425.5万元购入N公司发行在外股数的15%,2005年5月1日M公司收到N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102万元。2005年N公司实现净利润870万元,其中1月~3月实现净利润170万元,4月~12月实现净利润7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2004年3月1日投资时,M公司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8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0。

  2004年5月1日M公司收到现金股利时,应冲减投资成本。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300000。

  2005年4月1日M公司追加投资后,占N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25%,对N公司实行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对N公司投资进行追溯调整,正确计算权益法下各三级账户金额,这是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关键环节。

  追加投资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8000000-300000=7700000(元);

  2004年投资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8000000-62000000×10%=1800000(元);

  至2005年4月1日应摊销股权投资差额=1800000÷10×13÷12=195000(元);

  至2005年4月1日应确认N公司净损益的份额=(5000000+1700000)×10%-195000=475000(元);

  成本法转为损益法的累积影响数=(5000000+1700000)×10%=670000(元),因以前年度损益类账户已结平,故应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2005年4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8000000-300000-1800000=590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投资成本)5900000

          ——N公司(损益调整)670000

          ——N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6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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