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0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04: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在鞍的中省直单位:

  根据省会计考办《转发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2003辽会资考办字第05号)规定,鞍山市200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从11月10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


  一、报名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手续和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为市直有主管部门的,报到主管部门初审,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财政局报名;无主管部门的由各单位组织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所在单位为县(市)区的直接到县(市)区财政局报名,中省直、外省驻鞍的单位、军队等按属地原则到财政局会计处(科)报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报名人员到本单位工商登记地财政部门报名。以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及各单位为单位,于规定期限内到市财政局会计处(103房间)报名。

  四、考试日期和时间

  2004年5月29、3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30日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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