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此时的账面价值30,说明固定资产价值仍处于贬值状态,可直接计提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价值的差额。
借:营业外支出 6
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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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此时的账面价值30万元,说明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再与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折余口径40万元相比,可以认定此固定资产的贬值已经全部恢复,应反冲所有已提减值准备。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
贷:累计折旧 10
(补足的折旧)
营业外支出10(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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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此时的账面价值30万元,说明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再与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折余口径40万元相比,可以认定此固定资产的贬值只是恢复了一部分。
具体处理过程如下:
①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折余口径40万元与此时的可收回价值38万元相比认定期末应提足减值准备为2万元;
②再结合已提减值准备20万元,认定应在本期反冲多提准备18万元;
③具体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
贷:累计折旧10
(补足的折旧)
营业外支出 8(倒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