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会计中级《经济法》课堂笔记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29: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3)一裁终局制度(P13)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4)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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