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7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02: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五部分 税法科目
为考察考生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本科目要求考生能够:
1.熟悉税收与税法相关的基本原理;
2.全面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减免税等相关规定;
3.准确掌握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4.明确判断和表达相关问题的结论;
5.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二、知识要求
(一)税法概论
1.税法的概念
(1)税法的定义、特征
(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税法的分类
(5)税法的作用
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的地位
(2)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3.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4.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1)税法的制定,即税收立法机关、税收立法程序
(2)税法的实施,即税法多层次的特点
5.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6.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1)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及内容
(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3)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4)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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