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31: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四年试题分数统计


2002

2003

2004

2005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单选题

2

2

3

3

3

3

2

2

多选题

2

4

3

6

2

4

判断题

1

1

1

1

1

1

1

1

计算题

简答题

1

6

1

5

综合题

合计

4

9

6

8

7

10

6

12

典型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试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2002年考题)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试题2】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2002年考题)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形。不包括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试题3】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2003年考题)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试题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2003年考题)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试题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消灭,该期限是()。(2004年考题)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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