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考前串讲资料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26: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部转让给甲,根据规定,从权利一并转让,因此,甲取得主债权的同时,也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债务人转让合同义务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七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考点一:合同的法定解除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方当事人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末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合同解除之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和已经履行的部分的处理。
手写图示041-09
  举例:A、B合同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有仲裁协议出现合同争议,只能申请仲裁,而不能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如果对方当事人在首次开庭提交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该驳回起诉。
手写图示041-10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如果出现纠纷,诉讼方式解决的应该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之内提起诉讼。
手写图示041-11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出现争议时候,由县工商局进行调解,A企业对县工商局调解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调解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标的物提存以后,毁损灭失的风险、提存的费用和标的物的孳息都归债权人享有和承担。
  第八节 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合同订立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不论是自己的原因,还是第三人的原因,都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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