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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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构建和谐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行业的职业声誉,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为行业作出突出成绩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试行)》(浙注协[2002]56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05-2006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依法批准成立三年以上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含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设在我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执业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凡符合《办法》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此次评选;从外省市转入我省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须在浙江执业三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方法
(一)各执业机构根据《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经广泛酝酿和民主讨论,在本机构或本地区其他执业机构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推选候选人,并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市注协。
原则上各执业机构推选本单位候选的名额限定为1人,有5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双师资格者按1人计算)的执业机构可推选2名候选人(下同)。前二次被评为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市注协对各执业机构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本市执业机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将候选人名单、事迹材料和评议结果提交市注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经市注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应于2007年2月28日前上报省注协秘书处。嘉兴、衢州两市请两市财政局会管处组织本市各执业机构评议和审核由执业机构推荐的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及其事迹材料,并确定本市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
各市向省注协推荐的本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名额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合计,按照“百里挑一”的原则确定,具体候选人名额如下:杭州7名、宁波4名、温州3名、嘉兴3名、绍兴3名、金华3名、湖州2名、台州2名、衢州1名、舟山1名、丽水1名、省级8名。
(三)原由省注协、省评协直接管理的执业机构其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省注协秘书处组织,各有关执业机构应在2007年1月3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报省注协秘书处综合部。
(三)省注协秘书处对全部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满后,省注协秘书处将全部候选人事迹材料和公示期内收集到的意见报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
(四)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定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名单。
三、有关事项
(一)被推荐的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务必真实详细(要求3000字以上),着重介绍该被推荐人2005—2006年两年间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理论建树、事务所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及相关典型事例。
(二)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双重执业资格的候选人,只能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种身份被推荐(推荐表只填一种推荐类型)。
(三)《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推荐表》可在省注协网站(www.zicpa.org.cn)下载,执业机构上报时应加盖执业机构公章。各市推荐的本市优秀注册会计师和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请以正式文件上报,并将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省注协综合部[email protected]邮箱。
附件: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 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