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进山2006年深圳注协CPA会计辅导笔记-第十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35: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十一章 所得税会计
本章2002年试题的分数为1分,2003年试题的分数为1.5分,2004年试题的综合题涉及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递延税款的计算。
从考试试题看,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综合题。客观题考核的是与所得税有关的一些基本的概念,考点主要集中在"递延税款"余额或发生额的计算、债务法和递延法的特点等。综合题涉及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递延税款的计算。
与2004年版教材相比,本章内容未发生变化。
第一节 、所得税会计概述
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在一定时期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时,是以会计账簿确定的税前会计利润为基础,并按照税法规定加或减纳税调整项目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所得税税率作为应交纳的所得税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企业的纳税调整项目就是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这一差异根据性质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纳税调整项目: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永久性差异;
(3)、时间性差异
二、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永久性差异产生的原因有以下4种类型:
(1)、会计核算作为收益,计算应税所得不计入。
(2)、会计核算不作为收益,计算应税所得计入。
(3)、会计作为费用或损失,计算应税所得不予扣除。
税法规定,各种经营性赔款、罚款可以税前扣除,例如违反合同的违约金等;而各种行政性赔款、罚款税前不能扣除,例如税收滞纳金等。因此,各种经营性赔款、罚款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而各种行政性赔款、罚款则作为永久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4)、会计不确认费用或损失,而计算应税所得时准予扣除。
三、时间性差异 :
时间性差异是指会计制度和税法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的特点是:发生在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
时间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一)、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简单表述为先不交税,以后交税。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先减后加。)
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对递延税款的影响为:形成在贷方、转回在借方,在尚末转回前余额在贷方。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本期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本期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例:假定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5000元,使用期5年,期末无残值。会计按5年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按5年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表:
项目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会计折旧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税收折旧 |
2000 |
1200 |
720 |
540 |
540 |
差额 |
-1000 |
-200 |
280 |
460 |
460 |
从上表分析可以看出:
第一、二年为发生应纳税时间性差异,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
第三、四、五年为转回应纳税时间性差异,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