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为本会全称,英文名称为:Anhui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AICP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和会员单位。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对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执业机构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 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安徽省财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安徽省民政厅的社团登记管理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