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网校讲义-审计-2-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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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审计目标与审计范围
本章重点和难点主要有: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审计具体目标的确定;审计业务的约定书的内容及审计的范围。
一、 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
注册会计师就是要通过对管理当局的会计报表发表鉴证意见,因此"认定"与"目标"的关系
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一般有如下五个方面的认定:
1.存在或发生认定
"存在或发生"的认定是指: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实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或发生"认定所需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当局是否把那些不应包括的项目(如不存在的项目或不曾发生的交易结果)挤入了会计报表,并不涉及所报告的金额是否正确。
2.完整性认定
"完整性"认定是指:在会计报表中应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
这里须注意, "完整性"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当局是否把应包括的项目给遗漏或者省略了,也不涉及所报告的金额是否正确。
可见,"完整性"认定与"存在或发生"认定正好相反,它主要与会计报表的组成要素的低估(也称"缩小错误")有关。
3.权利和义务认定
"权利和义务"认定是指:在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公司的权利,各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须注意认定只与资产负债表的组成要素有关。
4.估价或分摊认定
"估价或分摊"认定是指: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否按适当金额列入会计报表中。
金额在报表中列示恰当
(1)有关交易的入账是否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a.总值估价
b.净值估价
(2)净值估价数学上的正确性(计算精确值)
该认定还涉及管理当局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5.表达与披露认定
"表达与披露"认定是指: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
二、审计具体目标
(1)一般审计目标--所有项目审计均须达到的目标
(2)项目审计目标--按每个项目分别确定的目标
1.一般审计目标
一般审计目标包括以下几方面:
(1)总体合理性--具体审计目标可分为两类:
一是总体合理性目标, 二是其他具体目标
(2)真实性--所列余额真实
(3)完整性--发生的金额均已包括
(4)所有权--所列金额确属公司所有
(5)估价--所列金额均经正确估价和计算
(6)截止--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已记入适当的期间
(7)机械准确性
(8)披露--财务报表中适当地反映了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
(9)分类--所列金额的分类恰当
2.总目标、具体目标和认定的关系
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一方面是对总目标的具体化,另一方面是基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因此,应明确以下两点。
(1)具体审计目标与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存在着内在的对应关系。管理当局做了哪些认定,注册会计师就要相应判定审计目标,最终对认定做出确认;
(2)具体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化,而项目审计目标是一般目标的延伸。
三、审计业务的约定书
1.签约前应做的工作:
(1)明确审计业务的性质和范围
(2)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a.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情况
b.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
c.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
d.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e.其他
(3)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胜任能力
a.评论执行审计的能力
b.评论独立性
c.保持应有谨慎的能力
(4)商定审计收费
(5)明确被审计单位应协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