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CPA备考网校郭老师的经济法讲义[5]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39: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五)职务技术成果
(5)当事人之间就"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
①在专利申请公开之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规定;
②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规定;
③授权之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当事人不得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举例:如果A有新的技术转让给B,此技术正在申请专利。公开的时间是02年的7月1日,在公开之前适用的是技术秘密。从公开到授权之前,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违约责任
(1)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2)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
(八)技术咨询合同(P288)
1.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2.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举例:A是委托人与B之间签订一咨询合同。B给A建议,A以此作出决策,最后证明此决策是失败的,责任有委托人A来承担。事先约定除外
3.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1.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1)履行法人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法人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完成的技术成果;
(2)离职后"1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岗位职责或者原单位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而完成的技术成果;
举例:甲公司的员工A在04年的1月1日退休。在退休之后,A于7月1日继续研发在甲公司未完成的业务。并在05年的7月1日完成。则此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3)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这些物质技术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完成的技术成果。
【解释】
(1)对利用法人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缴纳使用费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举例:A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使用甲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双方事先约定使用费。A完成之后交付使用费了。则A是发明人也享有专利的申请权。
(2)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验证、测试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举例:A完成了发明创造,利用甲企业的有关设备进行测试。则不属于甲的职务技术成果
【特殊规定】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的"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双方单位的协议确定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举例:A现在甲研究所从事技术开发工作,在即将完成工作任务时,调离到乙公司。完成甲的工作任务但是利用了乙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则甲与乙应协议确定权益
2.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可以就该项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举例:甲公司员工个人A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发明人是个人,A是发明人,申请人是甲公司
(2)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解释】"完成人"是指提出实质性技术构成并由此实现技术方案的人,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提供资金、设备、材料和试验条件,进行组织管理,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人员,不属于"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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