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注册会计师税法经典练习第五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2:04: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4、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优惠规定。符合税法相关的规定。

5、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正确的计税依据是:23.4÷1.17×17%=3.4(万元),不包括进口代征增值税。

6、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城建税的优惠规定。城建维护建设税无此优惠政策。营业税减免则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营业税不减免一般不单独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7、答案:×
解析: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城建税。

8、答案:√
解析:考核城建税的减免税规定。

9、答案:×
解析:缴纳“三税”的纳税人不在县城、镇的,城建税税率为1%。城建税的征税范围遍及城乡。

10、答案:√
解析:委托方应缴纳的城建税的税率,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11、答案:×
解析: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计算题
1、答案:
(1)本月应纳城建税=520000×7%=36400(元)
(2)本月应补缴增值税=200000×17%=34000(元)
(3)增值税罚款和滞纳金=34000×(1+0.5‰×90天)=35530(元)
〔注:滞纳金比例为每天0.5‰,滞纳天数从6月11日至9月8日共计90天〕
(4)本月应补缴城建税=34000×7%=2380(元)
(5)城建税罚款和滞纳金=2380×(1+0.5‰×90天)=2487.1(元)
(6)本月实纳城建税、罚款和滞纳金:36400+2380+2487.1=41267.1(元)
解析:

2、答案:2.3万元
解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算,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应缴城建税=(10+30+6)×5%=2.3(万元)
应缴教育费附加=(10+30+6)×3%=1.38(万元)

3、答案:
⑴应纳增值税=8000÷(1 17%)×17%-600=1162.39-600=562.39(万元)
⑵应纳消费税=8000÷(1 17%)×8%=6837.61×8%=547.01(万元)
⑶汽车租赁业务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
⑷运输业务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
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62.39 547.01 1 1.5)×7%=1111.9×7%=7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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