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43: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自产自用产品的范围:资源税条例和细则中所说的自产自用产品,包括用于生产和非生产两部分。

相关文章


独立矿山的铁矿石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资源税
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
关税缴纳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什么是关税后纳制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军队、军工系统所属企业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要征收资源税
关税的基本纳税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外资企业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