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6部委下发《关于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03: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8月8日,商务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为进行全面规范。该规定将于2006年9月8日实施,并对评估行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此条可做3方面的理解,一是境外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行为,必须要进行资产评估;二是并购当事人要聘请资产评
  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三并购当事人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要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
该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总值,不得低于其所对应的经中国有关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被并购境内公司股权的价值”,此条实际上要求,特殊目的公司到境外上市发行股票,必须要由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该规定进一步拓展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市场,但同时对资产评估行业提出了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执行上述业务时“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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