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7月3日起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37: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财政局、人事局: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的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共同负责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考办”)具体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当地财政、人事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取得财经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财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3、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4、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财会[2005]875号)“第五章破格条件”的规定。
三、报名方法
1、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7月3日至7月7日;
2、报考人员填写《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聘书(国家公务员或比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不需提供会计师聘任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4、各市财政、人事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收取考试报名收费100元;
5、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计划及安排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