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会计师继续进行考评试点工作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38: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继续进行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
渝人字[2006]70号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在总结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人事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06年度继续扩大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管理
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点的组织管理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一)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市合格标准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
(三)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考试
(一) 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者。
2.符合《重庆市破格推荐评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渝职改办[2000]39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之一者。
3.有特殊贡献任职年限和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不足5年、在任职期间受到国家、省(市)、部级表彰,或区县级政府及市级综合部门表彰的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二) 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5月29日至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