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3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53: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三章 或有事项
2003年考试是15分,2004年是10分。
关键掌握点:
或有事项发生的可能性P “可能性”的层次 对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95%50%5%0【案例1】
资料: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1998~1999年期间为其大股东B公司自某银行取得的数笔贷款提供担保。有关情况如下:
1.A公司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两笔贷款于2001年4月到期,贷款本金3000万元,B公司尚未支付的贷款利息为580万元。B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偿付到期债务。银行于2001年6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及A公司偿付所欠款项。
(1)2001年12月,法院判决A公司按照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要求A公司在30日内向债权银行支付上述全部3580万元。A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支付了上述款项。
(2)对于上述债务担保,按照合同约定,在A公司代B公司偿付了有关贷款及到期利息后,A公司有权向B公司追偿,B公司对A公司代为偿付的款项具有赔偿责任。2001年12月31日,A公司根据B公司的经营情况,无法确定何时能取得已代B公司支付的3580万元款项。但A公司认为,鉴于其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B公司对A公司代为支付的贷款及到期利息有赔偿责任,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为此,A公司在其2001年的会计报表中,确认了应收B公司3580万元的款项。
2.2002年10月5日,B公司自同一家银行取得的另外一笔贷款到期,B公司因财务困难,仍无法偿付,该笔贷款本金1900万元,B公司已将贷款利息分期支付给银行。
(1)至2002年12月31日,该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作为该笔贷款的担保人,其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中规定:
①A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B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③A公司提供保证的期间为自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在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贷款银行有权向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贷款银行在贷款到期日以后的两年期间内未提起诉讼,则A公司自动免除担保责任。
(2)A公司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认为,对于该笔债务担保,债权银行很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旦银行提起诉讼,A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必将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全部1900万元。
(3)鉴于至2002年资产负债表日,债权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认为对于尚未提起诉讼的事项;不符合会计制度中关于确认负债的有关条件,对于上述债务担保可能产生的损失在其2002年度会计报表中未确认任何预计负债。
要求:
请判断A公司对于上述债务担保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综合题)[本题13.30分]
答案分析是
本案例中各事项均属于对担保事项可能产生的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预计可从第三方取得赔偿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本案例事项1,在判断A公司是否能在其2001年年报中确认一项应收款项时,应注意分析其从B公司得到补偿的可能性。A公司将其为B公司偿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确认为资产时,必须满足“基本确定”这一确认条件。本案例中,A公司虽有权向B公司索取代为偿付的款项,且B公司对A公司代为偿付的款项具有赔偿责任;但在2001年底,基于B公司的财务状况,A公司获得B公司赔偿的可能性并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不符合确认补偿的条件,因此不能予以确认。
本案例事项2,在判断担保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时,应着重考虑:判断A公司为B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是否已经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虽然在本案例中至2002年资产负债表日,债权单位尚未提起诉讼,基于本案例中事项1的情况,作为同一家贷款银行在就前笔贷款已经法院判决胜诉,并取得A公司代B公司偿付有关款项的情况下,该贷款银行提起诉讼的可能性极大,而且一旦提起诉讼,按照担保合同,A公司将会被要求代B公司支付全部1900万无贷款,这一点可从A公司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予以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确认由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应以是否满足负债的确认条件作为判断基础,而不应以债权单位是否提起诉讼为依据。本案例中A公司在提供2002年会计报表时,应根据预计的赔偿金额确认有关的预计负债。
案例2】
资料:A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1999~2002年发生的有关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1999年10月20日,A公司为某客户B公司提供贷款担保,被担保贷款本金为20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根据合同,B公司到期无法偿付该贷款时,A公司对该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还款责任。
2002年10月20日上述贷款到期,B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按期偿付全部贷款本息。为减少损失,贷款银行向法院申请,请求对A公司的银行存款及部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诉前保全。
考虑到诉前保全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A公司遂通过其母公司向贷款银行施加影响,要求贷款银行撤销对A公司诉前保全的申请及相关诉讼。贷款银行同意了母公司的要求。至2002年12月31日,没有迹象表明B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好转。
A公司在其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未确认与上述贷款担保有关的负债,也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

(2)A公司于2002年3月收购了D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以后,D有限责任公司改名为AD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协议约定,收购完成后,A公司将承接原D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002年9月10日,某银行向法院起诉A公司,要求其偿付原D公司为其他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应承担的连带责任1200万元。该担保事项起因于2000年12月原D公司与该银行所签订的担保合同。原D公司在成为A公司的子公司之前,考虑到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尚未恶化,因而未确认任何与该担保有关的负债。
A公司认为,既然其在购买D公司时此项义务未体现在D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因而不应为其承担责任。A公司的法律顾问则认为,虽然该项义务未体现在D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但根据收购协议,A公司将承接原D公司与其他企业所签订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因此A公司实际上仍需承担1200万元的还款责任。考虑到如果确认相关负债很可能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A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法律顾问建议A公司可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002竿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该担保诉讼事项,A公司在其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未确认任何负债,也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
(3)1999年7月,A公司为其长期供货商提供一项银行贷款担保,被担保贷款本金为9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4%,根据合同,A公司为该供货商取得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全额担保责任;此外,如A公司代供货商偿付款项,则A公司可向供货商追偿。
因该供货商经营情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付到期贷款本息,银行于2002年10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货商及A公司偿付到期债务。2002年12月31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A公司预计很可能代供货商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为800万元。
鉴于A公司代供货商偿付的款项按合同规定可以向供货商追偿,A公司在其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了一项800万元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了一项800万元的应收款项。
(4)2002年5月10日,A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了一项商品销售协议,价值2000万美元。2002年9月30日,A公司将商品发往约定的港口,但是外商认为A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在质量、规格方面不符合协议要求。双方协商不成,A公司于2002年10月2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外商无条件按协议支付货款。至2002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尚未作出裁决。
对上述仲裁事项,A公司在2002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假定不考虑收入确认问题)。

相关文章


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试题及答案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2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1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4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3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5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6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8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各章案例汇集10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