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6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6:56: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吉人字[2005]11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2005年12月5日至16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政支局(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直接下载。表中有关考试类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名称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业务工作的年限和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6、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考人员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人员和所在部门、单位要反复核对涂卡信息,确保正确无误。如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监理工程师
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涂卡),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5月1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监理工程师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职务
1970年前中专
任职务3年
大专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不限
不限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经查出后,概不退费,后果考生自负。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当年考试有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其合格成绩保留至下1个年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
  2.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 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五、考试收费

  各类别考试收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执行,分别如下:
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考一科交考务费43元。
各市州留用报名费13元,考务费上交国家和省职考办。

  六、考试用书征订和培训工作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工作由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联系电话:0431-8928743。

  七、考试成绩发布及颁发合格(资格)证书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成绩查询、领取合格证书时便用。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陆省职考办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jlzkb.com.考试合格者,按网站通知时限持《准考证》、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在省职考办报名的,到长春市富锦路邮局(省直报名点)领取;在各市州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

  以上考试的合格(资格)证书均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由国家人事部分别与相关部委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获得资格证书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到相应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七、工作要求

  1.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一是要认真审查报名条件,对免试人员条件实行复核制,把好报名质量关。二是要采集考生照片。主要采取现场摄像和照片扫描的办法采集考生照片,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要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要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提醒有滚动成绩的考生填涂上年度档案号,并实行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的做法。四是要指定专人负责校对和复核报名信息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确保考生报考信息正确。五是认真做好报名信息上报工作,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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