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06年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6:47: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鄂人职管[2006]1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5号),《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以及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注工[200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结构、土木工程师(岩土)、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注册结构、土木工程师(岩土)、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注册结构、土木工程师(岩土)、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经当地市、州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考全科的,经省建设厅注册办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属免试科目的人员,须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
中央在鄂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6年5月29日-6月7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6年9月23日
上午
08:00~11:00 各专业知识(上)
08:00~12:00 各专业基础(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下)
2006年9月24日
上午
08:00~11:00 各专业案例(上)
08:00~12:00 一、二级结构专业(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专业(下)
(三)各地于2006年6月2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