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概论》第九章工程咨询的法律责任第四节知识产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32: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四节、知识产权(了解)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可以通过转让、受让、继承和许可他人使用等形式产生经济收益。又称为智力财产权。
理解“知识产权”这个概念,至少应注意两点:1应当从知识产权的范围入手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2知识产权是一个内涵不断深化、外延不断拓展的概念,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的各项有关权利为:
①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主要指作者权,或指著作权,或指版权);
②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这主要指邻接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
③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这主要指人们就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及非专利发明享有的权利);
④科学发现;
⑤工业品外观设计;
⑥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⑦制止不正当竞争;
⑧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知识产权的范围:
①版权与邻接权;
②商标权;
③地理标志权;
④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⑤专利权;
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
⑦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又称版权、还包括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邻接权)。
FIDIC《合同条件》中的知识产权是指与工程有关的专利权、已登记的设计、版权、商标、商号商品名称、商业机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6个:
1、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2.某些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
3.依法审查确认性
4.地域性
5.时间性,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6.独占性或者排他性
由于智力成果具有可以同时被多个主体所使用的特点,因此,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是法律授予的一种独占权,具有排他性,未经其权利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否则就构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
(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最重要的公约,主要内容有:
(1)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 (2)关于优先权的规定, (3)专利权、商标权独立原则, (4)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撤销, (5)展览产品的临时保护; (6)驰名商标的保护,该公约于1985年3月19日对中国生效。
(二)保护文艺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1)文学艺术作品,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均享受保护。 (2)确立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国民待遇原则;二是自动保护原则;三是独立保护原则。 (3)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在世之年加死后50年。
我国于1992年7月10日正式加入该公约。
(三)世界版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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