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方针: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基本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政策,污染者负担的政策,强化环境管理的政策。
四、主要任务
到2000年:
(一)工业污染防治
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同时抓好废渣、噪声、辐射污染防治.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重点抓好能源、冶金、建材、轻纺等行业的污染防治。
加入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力度,关闭年产5000吨以下规模造纸厂、年产3万张(折牛皮)以下制革厂及土法炼焦、炼硫、炼铅锌、炼汞、炼油、选金、电镀等经济规模小、污染严重的企业。
(二)城市环境保护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五年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000万吨/日、供气能力800万立方米/日、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17万吨/日;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50万人口
以上城市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厂。
实行城市环境目标责任制。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空气和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建设若干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的示范城市。
(三)生态环境保护
新增森林面积998万公顷,平原农田实现林网化,治理水土流失画积2500万公顷,治理沙漠化面积343万公顷,治理和建设草地1830万公顷。
加强农业环境保护,防治乡镇企业和农药、化肥污染,建设50个生态示范区,200个生态农业县、300个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1000个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130个,采取多种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以防治地质灾害为重点,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在50个城市、10条交通干线、5个矿区和10项重大工程建设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海洋环境保护
基本控制近岸海域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展趋势,使部分污染严重的重点河口、海湾、港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建设60一80处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珊瑚礁、红树林和重点渔业资源。
建立海上溢油监视和应急响应系统。
(五)重点流域和地区环境保护
抓好12个重点流域和地区的环境保护。它l门是“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南方酸雨区、三峡工程区、晋陕蒙接壤地区、阿拉善地区、珠江三角洲和海南省。
(六)全球环境保护
认真履行中国已批准的国际环境公约,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刊尔议定书(修订本)》、《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七)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重点加强县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环保监理人员由1995年的1.9万人增加到3万人。
装备200个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站,建设国家环境应急中心和6个大区分中心,建成国家级、省级和100个城市的环境信息中心。
五、环境保护投资需求
“九五”期间,需要污染治理(不合造林绿化等生态建设)投资4500亿元,约占同期GNP的1.3%。其中,新扩改建项目环保投资2000亿元,老污染源治理需要投资1050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资145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