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6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32: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京人考函[2006]14号
关于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0号)精神, 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 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