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32: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成人考函【2006】15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建设局(委)、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0号)和川人办发[2006]93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7—5月31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6年9月27日—10月17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1—22日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客观题) |
下午2:OO—4: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 |
10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 |
下午2:00—5:00 |
《城市规划实务》(主观题) |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相近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