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32: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成人考函【2006】15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建设局(委)、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0号)和川人办发[2006]93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7—5月31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6年9月27日—10月17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1—22日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客观题) 
下午2:OO—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主观题)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相近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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