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4:27: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宽广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防震减灾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截止到博士生入学日期)的同等学力考生。
3……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若考生为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其人事档案所在部门或其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5年。
四、报名手续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函报)。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00元,领取有关空白表格(或到我所主页下载有关表格),在2005年2月20日前向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下列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
3.政治审查表(1份),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或硕士毕业院校研究生部门填写后盖章有效;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盖章有效);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复印件(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同等学力者不交第4、5两项材料,但应开列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和送交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0日-1月30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六、报考费用
有关报考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七、招生人数
2006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7名。
八、考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06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外国语(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
复试内容:以口试为主,主要测试英语及专业基础综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笔试。
十、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时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所,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在职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七月中旬发放。
十一、待遇
非定向脱产在学博士生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及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有关我所博士生招生导师情况及招生信息等请留意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网页公布的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肖春艳、封长华
电话:010-68415364,010-68729139
传真:010-68729393
电邮:[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