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务考试讲座十二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7 14:57: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主要内容浏览
一、 纳税义务人及判定标准
二、 所得来源地
三、 应税所得项目
四、 税率
五、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 应纳税额计算
七、 税收优惠
八、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
九、 纳税申报及缴纳
纳税义务人判定
两个判定标准:住所和居住时间

税率

费用扣除标准

计税方法

每次收入确定


个人独资企业综合题
韩某投资开立了甲、乙两个个人独资企业,均为独资性质,均建帐设帐,账册齐全。2003年甲企业应纳税所得为2万元,乙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货物销售收入180万元,其他营业收入20万元;
(2)发生营业成本140万元;
(3)缴纳增值税42万元,营业税费4.1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56万元,其中支付业务招待费用10万元、缴纳个体工商协会会员费0.5万元;
(5)当年向某单位借入资金10万元,支付利息费用1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为4.8%;
(6)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雇员工资24万元(雇员20人,人均月工资1000元,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计提的三项经费也已计入成本费用。投资者个人每月领取工资5000元,共开支工资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7)年中一辆小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被损坏,扣除已计入管理费的折旧费,损失达4.5万元,年底取得保险公司的赔款2.5万元;
(8)以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得投资收益3万元;
(9)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对贫困山区捐款5万元。
韩某自行计算2003年乙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80 20-140-4.1-56-1-4.5 3-5=-7.6(万元)
合并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为2万元,仍亏损5.6万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
(1)正确计算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所得税。
(2)计算韩某200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计算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所得税。
①计税收入=180 20=200(万元)
②税前扣除的营业成本140万元;营业税费4.1万元;
③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200×5‰=1(万元)
税前扣除管理费用=56-(10-1)=47(万元)
④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10×4.8%=0.48(万元)
⑤雇员工资应按当地政府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雇员工资费用扣除额=0.08×20×12=19.2(万元)
雇员三项费用扣除额 =19.2×(2% 14% 1.5%)=3.36(万元)
工资和三项经费超标准应调增所得额(24-19.2) 24×(2% 14% 1.5%)-3.36=5.64(万元)
⑥投资者个人的工资费用6万元不能税前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每月800元,全年0.08×12=0.96(万元)
投资者个人的工资超标准应调增所得额6-0.96=5.04(万元)
⑦小货车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能扣除,净损失扣除额=4.5-2.5=2(万元)
⑧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并入经营所得。
⑨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00-140-4.1-47 -0.48 5.64 5.04–2 = 17.1(万元)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17.1×30%=5.13(万元),实际捐赠额5万元,可据实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7.1-5=12.1(万元)
2003年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1×35%-0.675=3.56(万元)
(2)计算韩某200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全年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2.1 2)×35%-0.675=4.26(万元)
②分回投资收益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6(万元)
③2003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4.26 0.6 = 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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