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1警察涉嫌戳瞎人眼·被控带数人持械伤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1: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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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带数人持械伤人
王金坡26岁,妻子李雪比他大三岁。据检方起诉,2005年5月14日上午10点,李雪的姥爷在海淀区京煤三厂宿舍区内和邻居高跟元因木料一事发生纠纷。当天中午12点,李雪陪同姥爷再次找到高跟元,并打电话给王金坡。后王金坡带了五六个人赶到,操起煤夹子、菜刀等物,围殴高跟元及其哥哥高增元,高增元左眼球被扎伤,经鉴定为重伤,高跟元头部被砍伤。
对此指控,王金坡和李雪均表示有异议。王金坡表示,事发当时他并不在“中心现场”,也没有动手。李雪称,自己当时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更没有示意丈夫找人打架。
被指用煤夹子戳人眼
被害人高氏兄弟均年过四十,在法庭上显得非常气愤,哥哥高增元几次发言都涨红了脸,险些痛哭失声。
高跟元说,当天上午他家正在安电表,因为一块木板与邻居李老汉(李雪的姥爷)发生口角。中午他和电工、哥哥吃饭回来,见李老汉与一年轻女子在他家院里,双方又争了几句,女孩便拿出电话,称“过来吧,人到了。”一会儿工夫,院子里进来了6名男子,对他进行殴打,其哥哥上前拉架被打伤。
高增元说,当时他只是去拉架,并不认识王金坡等人。那群人也没有对他动手,只有王金坡用煤夹子戳到了他的眼睛。
伤者到派出所看照片认人
事发不久,高增元便在家门口看到了王金坡坐在李雪的车上,于是上前指认,并当即拨打了110,将李雪的车牌号告诉了警方。
2005年7月30日,公安机关通知他对几张照片进行辨认,高增元一眼便认出了打伤他的男子。
高增元说,此时,他只是听说此人是朝阳分局的民警,但不知道叫什么名,也不知道具体在哪里工作。于是他骑车在朝阳区的派出所挨家寻找,在走了四家之后,突然在小关派出所的墙上看到了王金坡的照片。
“我当时在墙上还看到了三个人的照片,都是那天打架的人,还有接待室里的一个胖子。”今年2月24日,通过朝阳分局纪委,王金坡被控制,当天,警方在一家麦当劳中发现了李雪,随后二人被刑事拘留。
达成民事调解赔偿16万
高增元的左眼被诊断为眼球钝挫伤,视网膜脱离、外伤性晶体脱离。经鉴定为7级伤残、重伤。“我都快50了,现在一只眼睛瞎了,怎么生活?”高增元激动得双眼通红。
法官对民事部分当庭做了调解,李雪的父亲同意一次性赔偿高增元16万元,并且负担高跟元的医疗费1200元。
庭审的最后,王金坡表示,我愿意向受害人真诚道歉,不论怎样,我对这件事是有责任的,说着,欲起身鞠躬,但是高氏兄弟却将头扭向了一边。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疑点
谁戳瞎了人眼?
对于高增元指认王金坡用煤夹子戳眼一事,王金坡予以否认,他说,他特意嘱咐那几个人不要打架,他也没有进到院子里参与殴打高氏兄弟。
“我申请法庭为我做测谎,即使不能作为证据,对我也是个安慰。我自认为不是警界的败类。”王金坡说。
是否打过电话?
李雪反复表示,自己并没有打电话给丈夫,让他找人过来。但是高氏兄弟均称,李雪当时打过电话,并称“过来吧,人到了。”随后一群人才冲进了院子。
检方表示,由于通话记录只能保持半年,已无法调取。
为何要作伪证
?
检方称,王金坡曾向侦查机关供述,称事发当天他在别处喝喜酒,以证明没有作案时间,并为此找到一个熟人作证。但二人此后全部翻供,称此番言论是事先商量好的。
王金坡庭上说,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怕自己说不清楚,“思想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