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管辖范围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1:28: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刑法》规定的以下刑事案件

  1、盗伐林木罪〔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罪〔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345条第3款〕

  4、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第345条第3款〕

  5、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第1款〕

  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341条第1款〕

  7、非法狩猎罪〔第341条第2款〕

  8、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151条第2款〕

  9、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1条第3款〕

 10、放火罪

二、森林公安行政案执法管辖范围

  1、林区公共秩序管理

  2、《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林业行政管理

  3、森林防火管理

相关文章


湖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实施办法
有工作报考警察被“刷”青年状告招考部门
化德县公开选拔后备干部
公务员原定招508岗位12个公安职位被取消
森林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管辖范围
人民警察法第六章第二节:人民警察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
人民警察法第六章第一节:人民警察组织管理概述
人民警察法第五章第四节:人民警察警容风纪
公安招聘增心理测评不过关不能当警察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