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复习指导:法国法、德国法和日本法的历史沿革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6 17:08: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所谓的大陆法,源自于欧洲大陆的法律系统(罗马法也形成于欧洲大陆)。

  有一说法,罗马法、大陆法都是一个法系,但是人们更习惯于把大陆法跟普通法相对。在历史时间上,大陆法在这样的背景下,指的是与前面讲的罗马法有区别的一套法律制度。在具体的一些规则和原则的承继关系上应当很清楚,大陆法是继受于罗马法。谈到大陆法,对于中国人来讲感到更为直接和熟悉,是因为自清末以来,在一百多年中,继受的更多的是大陆法的一些法律的规则、法律的结构和法典体系,因为中国传统上也是一个法典法传统的国家,所以,在近代的取舍上,更愿意接受与我们有着某种至少形式上有着渊源关系的大陆法系,后来西方法学家也对大陆法和普通法做了不同的分析解读,他们认为在推行一个法治上,大陆法更容易被其他的地域和外来文化所接纳。因为他更注重这种外在的形式性,而普通法需要的是一种既受社会在文化习俗观念上与他相一致的这样的一个社会基础,所以英美法刚好能够解释这样一种分析。

  英国造就了普通法,美国继承了这样一套法律制度,是因为美国社会在形成过程中已经先接纳了作为英国社会的一套文化观念、社会习俗、政治结构,所以能够接受普通法。相较于大陆法,普通法在今天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但是在近代历史上,大陆法被其它国家和地方采纳的比例实际上远远高于普通法,尤其是在亚洲国家,像我们国家的近邻日本,更多的继受的都是大陆法,但是在二战以后,由于美国的强势,所以也都接纳了许多普通法的具体规则和制度。

  大陆法的自身在形成过程中,主要体现在欧洲大陆国家各自的法律制度里,罗马帝国最后分裂灭亡,欧洲大陆形成了许多由北方日耳曼民族所建立的蛮族国家。之所以说蛮族,说的是他们的这种文化形态,相较于当时的罗马比较落后,也就是在罗马帝国之下的民众的看来,这些北方人比较野蛮、不开化,但是历史往往是这样,一个先进文化的政权往往抵御不住一个相较于文化落后,但是其他军事上又比较强势的政权,在这一点上中外有许多可比的地方,甚至有许多让我们值得玩味,很类似的地方。法 律|教 育网原创如中国自古以来也受到北方的威胁,长城都修建于北面,欧洲大陆自古以来也是如此。也始终受到北方威胁,其实至少有一个很容易被今人理解的原因,就是人都要找更利于生存的环境,北方比起南方当然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其他的条件都更艰难一些,所以人们都愿意往生活环境较好的地方迁徙。可是这些地方自然是先被人们占据,后来的人们没有办法只好争斗。

  那么,欧洲实际上也是这样的背景。起于北方的蛮族——日耳曼族人不断的以游牧的方式来侵袭欧洲中南部地域的国家,而当时这些地方都被罗马所治理。罗马被灭亡后,日耳曼民族建立的国家彼此分争,也形成了一些很有影响的大国,如在欧洲大陆上,出现了地域非常广大的日耳曼国家——法兰克王国。

  法兰克王国到了9世纪的中叶,开始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最终分裂成了东西两部分,西边的一部分,对应于今天的欧洲大陆是今天的法国。中国最早把法国翻译成的名字很容易让我们记住这段历史,法国又称法兰西。后来形成了一个有着自身特点的大陆法的传统,这就是法国法的一个来源。

  法兰克的东边,称为东法兰克,以后又选择了一个人——萨克森公爵做国王,以后进一步分裂,分裂成许多的侯国,称之为邦,而各个邦都认同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来源,即都是日耳曼人。所以他们就形成了后来的德意志帝国的前身。

  这就构成了大陆法的两个最重要的渊源。法国随着这样的一种变革和后来典型封建制的一系列的变化,留下了今天一直影响到我们的以法国为代表大陆法的传统,在这样的系统中,它和1789年法国大革命有着最为直接的关联。1789年法国这个欧洲大陆上集文化政治中心为一体的国家终于出现一次彻底的推翻封建帝制的革命,在这次革命中奠定了一系列近代法律的原则和价值,1789年的法国革命,在欧洲大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伴随着这次革命形成了法国最早的宪法文件。

  法国大革命是继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在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政治事件。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的独立战争相比,各有特点。后人归纳美国独立战争争取的是独立,而法国革命争取的却是自由。所以,写在法国革命旗帜上的是被后来人们不断传颂的三个词:自由、平等、博爱。法国革命里还特别突出追求的价值是平等。因为此革命最直接的矛头指向的就是存在于欧洲大陆几百年的封建等级制度。所以法国革命中,有许多非常激烈的举动,都与这种平等的价值追求不无关系。

  平等在西方是很古老的话题,西方人最终能够接纳这样的价值,并且把它和人权相关联,实际上和欧洲的宗教文化密切相关,也就是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基于这一点大家都是平等的。

  欧洲人的平等观随着文艺复兴被社会越来越广为认同,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法国出现了一个代表人物——卢梭,他至今还留下了两本书:《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今天所知,猴子的社会远不如人的社会平等,可是在当初,人们确实看到,树上的一群猴很难辩明谁是地主谁是农民,它们有不同的身份,这在人看来是很难的。法 律教 育网原创所以卢梭写了一篇文章,被当时百科全书派的代表狄德罗看到,他给卢梭写了一封回信,回信中有一句话:读了你的大作,我有一种要变成四条腿的冲动。因此欧洲人接纳平等的这套价值观念,也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今天成为欧洲文化、成为欧洲文化中法律文明中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但是许多这样的描述,当被输入到中国却被中国人按照自己的观念加以理解和改造。

  个人主义,在西方强调的恰恰是这种主体的平等,但是在中国的话语中,被中国人按照自己的观念加以解读,个人主义在我们语言环境之下,被人们认同为是一种自私自利,而对于“私”字的理解,中国人和西方人的理解更是大相径庭。所以,在理解西方法律的时候,一定要特别小心,我们看到的可能是与自己被引用过来的完全一样的条文,但是条文背后所体现的却是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对这个条文不同的利益追求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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