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1:35: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高校,是中国唯一开设MPA专业的政法院校,在MPA教育方面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教师队伍。从学校复办以来,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我校把法学优势和管理学优势有效结合,逐步发展成为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性著名学府。
  
  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事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人事部网www.mop.gov.cn)。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研究决定,举办MPA专业学位(直通车)课程班。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剖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环节,使学员快速掌握公共管理科学理论,熟悉公共管理技巧,提高政策分析能力,战略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和治国执政能力。

二、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三、教学方式

  1、学制:免试入学,在职学习12个月。即日起开始报名,本期限招80名。
  2、学习方式:长假班五一、十一来校与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系统班按地区、系统单独开班上课;周末班利用周末来校上课。

四、专业方向

  1、立法与公共政策,适于人大、行政立法、政协机关人员;
  2、政法管理,适于行政机关、大中型国企人员;
  3、党务管理专业,适于党群系统或其他党群工作人员;
  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适于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6、民政事务管理,适于民政系统管理人员。另其他系统可针对工作需要单设研修方向。

五、课程设置

  1、必修(核心)课,共9门,要求修满20学分。
  2、专业方向选修课,由学员自行选修,最低应修满6学分。
  3、共同选修课,最低应修满8学分。
  4、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1学分)。
  5、社会实践(1学分)。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各系统或单位管理实际,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详见附件一)。

六、授课师资

  中国政法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硕导、博导为主,另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中央政法部门等各部委机关现职领导等专家学者兼职授课(见附件二)。

七、证书学位

  学员修完本班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后即自动转为正式MPA学生,本课程班的学分全部转移。修满学分并完成论文等培养内容的,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MPA硕士学位(本中心将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全国MPA联考,联考科目详见附件三)。

八、收费标准:
  本班收学费10000元/人,教材资料费700元,入学时一次性交付。正式录取转为统招在职学员后,再补齐与统招硕士生学费标准的差额(现标准为35000元)。

九、报名方法

  1、在线填写报名表。
  2、电话报名:通过电话告之个人情况。
  3、交报名费:每人交报名费200元。
  4、审查录取: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招生办进行程序性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
  (提示: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十、上课地点:

  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10-88579701-802
联 系 人:董老师
MSN: [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


公共经济学专题讨论之二:对滥用公款的行为真的就没有办法吗
酒吧看球之争:社会生活应优先于公共管理
人民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以所有指标全优成绩通过全国MPA教学合格评估
公共经济学专题讨论之一:竞技体育是否需要政府花钱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