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复试工作细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3:38: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法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0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符合此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今年复试通知书不邮寄,请各位考生在4月1日至5日带身份证到湖南大学(南校区)法学楼322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复试通知书也已在法学院网站挂出,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查看。

  2、考生参加学校的资格审查一定要按要求带齐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方可进行。

湖南大学法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总责,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8人组成,由院总支书记任组长。监督小组由3人组成,院总支纪检委员任组长。

  第三条 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决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命题人员在命题前必须签署“命题、审题人员保密义务责任承诺书”,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具体命题人员及提交试题的时间由研究生院通知。

  第四条 参与试卷评阅工作的教师必须秉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评阅每一道答题,评分标准应统一。试卷评阅必须规范,确因判分或合分错误需要更改的,必须签名。
来源:www.examda.com
  第五条 专业综合面试中的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合并进行,各面试组1名教师专门负责外语口语测试并评分,另4位教师负责专业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并评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的时间不能少于5分钟,专业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的时间不能少于15分钟。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第六条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综合面试的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口语测试进行现场录音,并保存原始录音材料备查。

  第六条 专业综合面试采取考生抽题与面试小组成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学科点应事先准备好抽题所需的试题,试题难度要适当,并要严格保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抽题所需的试题由学院统一准备。每位考生每次只能抽一道题,最多可抽两次。

  第七条 专业综合面试每一个复试小组以学科责任教授为组长,每组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改动之处应由评分人本人签名,综合评分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综合评语经过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给出,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所有面试材料由参与复试的老师确认无误签名后,交研究生秘书统一存档,材料保管期限为三年。
来源:www.examda.com
  第八条 专业综合面试时,每一复试小组设秘书一人和工作人员一名。秘书必须完整详细记录老师的 提问与学生的回答,并且在面试记录上签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护复试秩序和组织考生签到。

  第九条 学院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并不影响其正常复试的基础上,将遴选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复试监督工作。

  第十条 凡有直系和近亲属参加本院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老师,不得参与该近亲属所报专业笔试科目的命题、阅卷工作与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相关老师应主动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

关于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事项的通知

  报考湖南大学法学院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大学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教务处或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和准考证于4月6日8:00开始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大楼北栋一楼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80元/人(执行湘价费[2007]38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4月6日当天,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研究生院招生办开出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南校区法学楼312办公室报到、抽签。

  二、复试范围及方式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笔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湖南大学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未选填写复试科目的考生须在4月3日前书面告知学院)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来源:www.examda.com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其中:
  (1)外语口语测试10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30 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30 分。
  4、法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行政法 ,参考书_《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2) 刑事诉讼法 ,参考书《刑事诉讼法》,陈光中、徐静村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修订二版_。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60)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办法
  按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分(满分70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00分)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及体检时间安排

具 体 安 排

地点

46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再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南校区法学楼312办公室报到、抽签

资格审查在研究生院大楼北栋一楼

46上午、下午

抽血(空腹,早上7:00开始)、体检(上午8:00开始,省外考生优先),校内考生(含推免生)体检提前到45进行。

湖南大学南校区校医院

47上午8:30~11: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7下午14:3015:00

外语听力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自备音频耳机或音频收音机

具体地点与考务安排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47下午15:30~17:00

专业课笔试

48上午8:00~1730

法学专业综合面试

具体分组与面试地点见法学楼一楼大厅公告

49上午8:00~1730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面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因专业招生人数与上线人数可能不一致,参加法学复试的考生有可能进行专业调剂。请所有法学复试考生认真填写好如下回执,并在面试当天上交法学院研究生办。(请沿下线裁剪回执单上交)

  联系电话: 0731-8823051 联系人: 曾红强

姓名

报考专业

是否同意调剂

希望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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