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3:37: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考试中心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来源:www.examda.com
  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校、院(部、所、中心)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学院(部、所、中心)成立本学院(部、所、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审定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原则及各学院(部、所、中心)复试办法。
  2.审批各学院(部、所、中心)上报的拟复试名单和破格复试的“线下生”名单。
  3.审查各学院(部、所、中心)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4.对全校复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各学院(部、所、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学院(部、所、中心)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及分管纪检工作的书记或院党委委员3—7人组成。领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本学院(部、所、中心)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导师及秘书职责、复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比例、复试成绩核算、占总成绩的百分比)。
  2.负责确定本学院(部、所、中心)拟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拟破格复试的“线下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3.组织安排好本学院(部、所、中心)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本学院(部、所、中心)复试小组工作。
  4.组织各硕士点成立由5—7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须配备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的全过程。
  5.对本院(部、所、中心)专家复试小组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各学院(部、所、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6.负责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7.负责组织本单位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来源:www.examda.com
  8.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9.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10.负责审查考生的资格。
  11.公布复试结果,并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三)专家复试小组在复试中的工作职责:
  1. 确定本专业复试的笔试科目。
  2. 命制笔试科目试题。
  3. 精心设计面试方案。
  4. 制定面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语。
  5. 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学院留存备查。

  (四)复试巡查小组在复试工作职责:
  1.检查各学院(部、所、中心)复试小组是否严格、规范的按照学校及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完成复试工作。
  2.检查各学科的复试内容是否能真正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合理性建议,并将书面总结评价材料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办。

  三、资格审查来源:www.examda.com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审查,特别是参与非法组织活动问题的审查。
  2、审查初试成绩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审查“双少”资格是否真实及符合教育部规定。
  4、学历审查、身份审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学历要求:具有国民序列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者需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不得报考法律硕士的专业有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6、“MBA”考生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院(部、所、中心)对复试试题的命制和保管要按照保密要求,规范程序,加强管理。

  五、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部、所、中心)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来源:www.examda.com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特指:2005年9月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成人本科自考应届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须增加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
  5.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复试方式:
  1、 笔试。
  (1)专业课考试;
  (2)同等学力加试。
  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考试时间100—120分钟。
  2、 面试。
  (1)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复试小组的成员不得不少于5人。
  (2)外语听说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10分钟,测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对理工农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操作技能。对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跨专业考试是否需要加试由各 院(部、所、中心)自行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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