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3:37: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总则

  第一条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及潜在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和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逐渐扩大,复试在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和学科组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加大复试权重,制定和完善复试标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三条 复试比例(参加复试人数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1.2。

  第四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研招办应至迟在复试前一周将复试工作办法(含复试程序、方法、复试权重及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等)告知考生。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来源:www.examda.com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研招办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教育部划定的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结合初试成绩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学科专业当年度招生名额;审批各学科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及调剂、破格复试名单;统筹全校的复试工作。

  第六条 各学科专业复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科负责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5人以上(含5人)组成。如人数不够的,可吸收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参加。每个领导小组须配备1-2名记录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①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复试规则,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② 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口语测试或其他复试工作;

  ③ 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破格复试名单;来源:www.examda.com

  ④ 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第七条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⑴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⑵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⑶外语听说能力;

  ⑷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⑷人文素养;

  ⑸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来源:www.examda.com

  第八条 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不同的形式:

  1. 笔试

  ① 同等学力加试

  由研招办组织实施加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② 外语听力测试

  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方式以记笔记形式在答题卡或答卷纸上填涂、完成句子、回答问题等。测试时间35分钟(放录音时间约30分钟),成绩满分为20分。

  ③ 专业课测试。

  2.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原则上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可由研招办协调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

  3.面试

  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及潜质。复试小组应注意把握面试时询问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泛问与追问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地考察考生。具体要求:

  ① 核查考生出示的经研招办签有“已复试报到”字样的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② 每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

  ③ 预先制作一定数量的复试题目,然后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的具体复试内容。

  ④ 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在《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中的指定版面。

  ⑤ 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见附件一)当场给出分数,并告知考生本人。

  ⑥ 面试结束后,在《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评语栏中给出评语。

  四、其他复试(复查)内容

  第九条 研招办应对参加复试考生的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① 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来源:www.examda.com

  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

  ② 对毕业证书及学生证的审查

  应对全部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严格审查。无原件考生(学生证显示不是应届生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如对原件有疑问,由研招办向发证单位核实。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此认证书者不得录取。

  ③ 对档案材料的审查

  应向统考、联考、单考中已确定复试资格的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其人事档案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业务情况。

  若未录取或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考生的档案材料,待审查后及时以机要件寄送形式退回档案调出部门。

  ④ 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统一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有关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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