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复试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3:34: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0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类别

政治

英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法律硕士

55

50

85

85

330


凡达到以上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分组、复试地点详见附件一。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内容复试对象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备注
英语听力测试(20分)全体复试考生3月29日(周四)12:30-13:00闵行校区D教学楼400、4021、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2、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研究生院主页《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听力考场安排》

面试
(180分)全体复试考生3月30日(周五)上午9:00 开始闵行校区法学院大楼(南楼):
第一组201会议室
第二组203会议室
第三组305会议室
第四组401会议室
第五组402会议室
第六组多媒体教室(一)
1、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30分钟到法学院南楼一楼大厅验证等候,并查看本人复试的具体地点和复试顺序;
2、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来源:www.examda.com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
(2)外语口语能力测试(2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

三、报考资格审查
有关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通知要求,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四、体检安排
参加200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考生,3月29 日全部在闵行校医院,具体时间、要求见研究生院主页《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体检注意事项与时间安排》。

五、其他事项
法学院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
法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021-34204983
联系人: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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