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1 11:47: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医学院校。1980年教育部批准学校开办长学制医学教育,现有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招收本硕连读长学制学生。2002年通过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育部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取得了双优的好成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7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本科收费标准为3200-4000元/生、年,临床医学(基础研究方向)、临床医学(本硕连读)、口腔医学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高职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7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相关文章


07年广西听力残疾考生可免考高考外语听力
北京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信息
考上不报到下年可能不录甘肃高招新规惹争议
2007年浙江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
重庆医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河南农业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
河南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