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1 11:47: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的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 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和层次:公办 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代码:10631(国际码)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400016 学校网址:http://www.cqmu.edu.cn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医疗设备总值7.84亿元,藏书109万册(含电子图书)。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降分。考生的录取专业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并结合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对加、降分考生进行专业安排时以原始成绩计。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4.投向各省的七年制本硕连读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5.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护理学考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