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四)答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05 11:06: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四)

基础练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据计算:500万×20%=100万元。

2.「答案」B

「解析」《公司法》规定,设立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答案」C

「解析」公司法关于转投资比例已取消,同时规定。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另外,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4.「答案」A

「解析」《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无须董事会的通过。

5.「答案」B

「解析」一个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任意转让。

6.「答案」C

「解析」在公司的出资方面,关于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已经取消,而从反方向规定以货币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另外,现行《公司法》不允许公司以信用、劳务作为出资。

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须先将其变更为国有性质的土地,方可作价出资。

7.「答案」C

「解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8.「答案」D

「解析」新《公司法》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9.「答案」B

「解析」一人公司的人格在与股东个人的人格发生混同时,<公司法》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即由股东证明自己确与公司人格尚未混同,否则。一人公司的股东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10.「答案」D

「解析」在同等条件下,两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1.「答案」D

「解析」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出召开有限责任公司l临时会议。

12.「答案」B

「解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目的是为了防止资本不实。

13.「答案」C

「解析」A项中有权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须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B项中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D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答案」B

「解析」《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5.「答案」C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6.「答案」B

「解析」被批准发行债券的公司,其债券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17.「答案」C

「解析」《公司法》规定,在公司决议合并时,应依法向偿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该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8.「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公司名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在名称中表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此外,不能使用数字,非全国性的公司不能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

所以只有D选项符合上述要求。

19.「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之一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必须履行A项的义务。

2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回其投资的限制。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1.「答案」C

「解析」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2.「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3.「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24.「答案」C

「解析」依《公司法》规定,本题情形下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5.「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6.「答案」B

「解析」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五种情况,本题属于第二种情况。

27.「答案」B

「解析」见《公司法》关于公司的法律责任之规定。

28.「答案」B

「解析」《公司法》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29.「答案」B

「解析」清算中的公司人格继续存续。

30.「答案」C

「解析」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即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但须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src="/cpa/js/wxgg.js">

相关文章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六)答案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六)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七)答案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五)答案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四)答案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五)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四)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三)答案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三)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