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7年外销员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5.31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7:16 11:44: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至16日举行,分为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两种。其中: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和“国际商务专业知识”两个笔试科目;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两个笔试科目及 “外经贸外语口试”一个口试科目。“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每个考生的口试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9月15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6日
上午8:30开始
(每人10分钟,当日考完)
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英、俄、日、法)

二、报考条件
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国际商务师和外销员)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其中,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取得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考“外经贸外语”科目,只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从事外经贸类工作年限证明、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采用现场摄像或扫描照片方法的市可不交),填写《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名及报考资格条件审查手续。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办理本单位考生报名及报考资格条件初审手续,按《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制作成报名数据软盘,并于6月4日携带以上材料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合肥市芜湖路325号建工大厦四楼)办理报名手续,届时省人事厅、商务厅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市用PTMIS系统录入报名数据,于6月4日前将报名信息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各市在上传报名信息前,必须进行违纪库校验,并删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报考信息,确保无非法数据后方可上传。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场及准考证号码(含外销员外经贸外语口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编排。考前一周,各市人事局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个人办理准考证的考生可于9月13 至1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教材与培训
我省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指定参考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各市、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组织教材征订,填写《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征订单》(附件4),于6月4日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培训工作由省商务厅坚持“考培分开”和考生自愿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费用
根据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国际商务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笔试考试费(含国际商务师和外销员)按每科70元收取,外销员口试按每人64元(以上均含上缴国家部分)收取。各市按每人每科10元提留,余额于6月4日前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6月4日报名时全额交费。
七、其他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有效身份证件仅限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因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应同时持本人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机打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方可入场考试。
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7年下半年考试种类多,时间紧,任务重,操作难度大。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确保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3. 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4. 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征订单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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