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法考试刑法学辅导讲义(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05 13:50: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刑法总则——犯罪论

  第二部分 修正的犯罪构成

  要知道修正在何处:未完成形态和共同犯罪。

  一、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包括:预备形态、中止形态和未遂形态。

  ◆首先掌握不同犯罪有不同既遂标准:是法律规定的客观标准。有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盗窃、走私等罪要求一定的数额。

  ◆其次掌握要认定未完成形态,首先要认定犯罪阶段。在预备阶段,只能成立预备和中止。

  ◆认定预备形态、中止形态和未遂形态的关键标准:

  1.预备形态:在预备阶段被迫停止。起身去进行犯罪,尚属预备。只有进行该罪规定的实行行为时,才算着手。

  2.未遂形态:在实行阶段被迫停止;不是没有发生危害结果,而是没有达到该罪法定的既遂标准(如杀人未杀死,但致人重伤)。

  ◆未遂犯的种类:实行完了的未遂和未实行完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3.中止形态:在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和实行行为完成后都能成立,是主动停止。但在实行行为完成后必须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才成立中止。此时犯罪必须尚未完成,否则就属于既遂后的恢复原状,不能成立中止。

  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客观性、有效性——有时间顺序

  ◆有时可能因为某些外部因素中止。此时的外部因素只要达不到使行为人认为自己无法继续犯罪的强度,就仍然成立中止。例如因为是熟人而放弃抢劫、因为被害人给钱而放弃杀人的,都成立中止。

  4.不同犯罪形态的处罚原则、依据不同。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未遂犯则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中止犯的量刑依据不是既遂犯,而是是否造成损害结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的成立中,大家要重点掌握(1)怎样的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其原因何在;(2)实行犯过限如何定罪;(3)间接正犯如何认定、定罪。在共犯的刑事责任中需要掌握(1)首要分子和主犯的关系;(2)首要分子如何承担刑事责任;(3)从犯和胁从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4)教唆犯如何定罪、量刑。在共犯的犯罪形态中,要重点掌握共犯单独中止后,其他人的犯罪形态。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

  1.共同犯罪成立的要件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是认定共同犯罪的根本标准。据此,要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是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注意:这两个主体必须是都能为该罪负刑事责任的主体。

  (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不是“相同”,可以有分工。但他们的犯罪仍是一个整体,每个人也都要为整个犯罪负责。

  (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有(1)犯同一罪的(2)意思联络。

  2.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是因为欠缺了某个要件而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

  (1)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是共同犯罪——前者构成间接正犯,视为其单独犯罪。

  (2)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的:

  ①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②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偶然碰巧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

  ③同时实施犯罪而罪过形式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④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⑤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实行犯过限。

  ⑥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不是共同犯罪。

  3.实行犯过限情况下的定罪

  实行犯过限是指二人以上基于相同的犯意实施犯罪,其中一人在实行中超出共同犯意实施了其他犯罪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二人仍然在相同犯意内成立共同犯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就被称为“部分犯罪共同说”。但对于过限部分,则由实施者自行承担刑事责任。

  4.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是指利用(1)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人(某些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或者不发生共犯关系的人(不知情者)的行为来实行犯罪的人。间接正犯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将他人作为犯罪工具,自己并不亲自实施犯罪,具有犯罪实行的间接性。

  间接正犯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视为单独犯罪。

  5.共同犯罪的成立的例外规定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根据此规定,过失犯罪也能成立共同犯罪。

  6.非为犯罪目的帮助他人犯罪的定罪

  在共犯的认定中,有一个知识点可以推而广之,这就是只要行为人知道其他人在进行犯罪而对其提供帮助的,都构成该罪的共犯(片面共犯除外),行为人为了什么目的帮助他人犯罪,则在所不问。

  7.有特殊身份者与无特殊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罪

  (1)无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2)各自利用职务便利,共同犯罪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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