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20: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4年 第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国家将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现就执行中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口卷烟是指2004年海关税则号列24022000项下的“烟草制的卷烟”。

  二、对上述卷烟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定额税和从价税。计征从价税时,应首先根据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确定进口卷烟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然后再根据组成计税价格和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征收应纳税款。具体计税方法如下:

  (一)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 30%。

  (二)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45%;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0%。

  (三)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四)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消费税定额税。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三、对3月1日以前海关已经接受申报的进口卷烟,仍应按原规定征收进口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章


海上保险--部分损失
对原产日本韩国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关于进口烟煤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
海上保险保障哪些海上损失?
国家将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公告
报关代码:关于国内地区代码表的说明二
报关代码:关于国内地区代码表的说明四
关于对20种商品停止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
考试内容:一般商品进口管理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