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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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到,湖南今年春季开学推行的学费政策有三个特点:
一是财政资金作后盾的经费保障制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成为历史。免除“杂费”,加上大幅降低课本价格和课本费标准、作业本价格,取消教辅材料收费等措施,湖南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小学生每期减少负担约125元/人,初中生减负约185元/人,全省农村(含县城)665万名义务教育学生每学年可减负约20亿元。
二是围堵城乡教育乱收费的“旁门左道”。为了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特别是防止利用“自愿”和“服务”的名义向学生乱收费,湖南限定农村学校只能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一费制”以内的课本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除外)、作业本费、自愿接受的寄宿费和伙食(搭餐)费四项费用。进城农民工送子女在暂住地就近入学,也获免“借读费”。
此外,湖南省还规定,城市未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教辅材料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最高控制限额,由去年的每生每期小学一、二年级40元、三至六年级50元、初中80元,分别降低为20元、30元和50元。
三是教材的选择权拓宽。湖南省规定,同一科目的课本必须提供三种以上的版本由各地选择。此外,有些课本同时有黑白版和彩色版两个版本。版本不同,课本费标准也不同。
一些区县今年新学期还推出了地方优惠政策。如长沙市芙蓉区率先全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区内城乡义务教育跨入了“零收费”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