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报关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笔记(二十二)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57: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 不可抗力
(一) 不可抗力的含义
1、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2、 不可抗力和商业风险的区分:商业风险是由于市场的变化而可能给交易方带来损失的可能,由于商业风险而形成的损失由交易方自行承担。
3、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力引起的天灾。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政府封锁禁运。
4、 最好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并就其范围做出具体规定。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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