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公告2002年第18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43: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保证海关业务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影响,确保通关效率,现对河源海关隶属关系调整后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跨关区监管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于报关口岸为黄埔海关的非电子数据联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2003年1月1日前,企业可持有效证件办理进出口验放手续;2003年1月1日(含当日)后,一律换证办理。

二、对于报关口岸为黄埔海关的电子数据联网的进出口许可证,2003年1月1日前,采取异地报关的办法,即企业在广州海关提出异地报关备案,然后到黄埔关区办理报关手续;对已在广州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许可证货物,需按异地报关办法,将手册传到黄埔海关办理报关手续。2003年1月1日(含当日)后,一律换证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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