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03年第12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46: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加强对超期未接单报关单的管理,自2003年4月15日起,报关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但未在15日内按海关审核结果向现场海关办理交单手续的,计算机系统将自动锁定该单。企业应向有关现场海关提出恢复交单或终止交单书面申请,阐明原因,及时办结超期未接单的报关单的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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