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公告2006年第5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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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
公 告
2006年 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和海关总署2005年第3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关参照海关总署广州价格办提供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边角料价格行情,对本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格(见附件)进行了调整,并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加工贸易企业可以按照海关总署2005年第33号公告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选择使用该计税参考价格。
特此公告。
附件:2006年江门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
价格表(第二期)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