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最低生活保障引关注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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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最低生活保障的新规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今年6月1日,教育部、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强调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可给短期内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