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2005年复习笔记十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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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主体资格管理,规范报关行为,明确报关单位、报关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海关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规章,明确了一系列报关管理制度。报关管理制度是海关对报关单位、报关员及其报关行为实施管理的基本业务制度,是报关员必须掌握的内容之一。

一、报关管理制度概述
(一)含义
报关管理制度是指海关依法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注册登记许可,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注册登记,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报关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业务制度。

(二)作用
报关管理制度是实现海关职能的基础业务制度。它的根本作用在于确保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征收税费、查缉走私、编制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的任务的顺利完成。它是海关实现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重要保证。

1、报关管理制度是完成海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海关监管、征税、查私、编制统计等任务的完成是通过对进出境活动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向海关报关,办理进出境手续是进出境活动的主要部分,因此,报关单位的报关活动能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关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海关工作的效率,关系到海关各项任务的完成。因此,报关管理制度是完成海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2、报关管理制度是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
最大限度地方便合法进出,制止走私违法是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需要。报关管理制度通过对报关主体资格的管理和规范报关行为,确保良好的报关秩序,是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的重要保障。

3、报关管理制度是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准则
遵守《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基本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关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报关单位和报关员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规范,给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报关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为报关单位守法经营打下了基础。

二、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制度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因此,向海关注册登记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报关的前提条件。

(一)报关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
报送注册登记制度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提交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经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制度。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可以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两类:一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主要包括依法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等;二是报关企业,主要包括报关行、国际货物运输公司等。其他企业和单位,海关一般不接受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考虑到两类报关单位的不同性质,海关对其规定了不同的报关注册登记条件。对于报关企业,海关要求其必须具备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取得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许可。对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则衽备案制,其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手续和条件比报关企业简单。凡是依照《对外贸易法》经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均可直接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二)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报关服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进出口贸易中重要的中介服务环节。报关企业作为提供报关服务的企业应该要有一定的经营规模、相当数量的报关专业人员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应对报关服务市场有一定的了解,为此,海关对换报关企业规定了具体体的设立条件。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前应依法获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1)报关企业设立条件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有符合从事报送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

(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
①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对外公布受理申请的场所向海关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等。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海关对申请的处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海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人不具备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资格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5日内一次告辞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仅丰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海关应当受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并作出受理决定。

③海关对申请的审查
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接受申请的海关报关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④行政许可的作出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且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规定
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外(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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