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2005年复习笔记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32:3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987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关法》规定,“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明确了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部门的地位,进一步明确海关机构的隶属关系,把海关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海关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既适应了国家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适应了海关自身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有力地保证了海关各项监督管理职能的实施。

(二)海关的设关原则
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海关机构基本上设在沿海城市及一些边境口岸,内陆省区一般不设海关。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随着开放地区的不断增加,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流蓬勃发展,内陆省份的外向型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许多开放城市、开放地区以及内陆省市相继设立海关机构,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国际间的科技文化交流提供了方便。

《海关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海关的设关原则:“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对外开放的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允许运输工具及所载人员、货物、物品直接出入国(关)境的港口、机场、车站以及允许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出入国(关)境的边境通道。国家规定,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必须设置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是指虽非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口岸,但是海关某类或者某几类监管业务比较集中的地方,如转关运输监管、保税加工监管等。这一设关原则为海关管理从口岸向内地、进而向全关境的转化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海关业务制度的发展预留了空间。“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表明了海关管理体制与一般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区域划分无必然联系,如果海关监督管理需要,国家可以在现有的行政区划之外考虑和安排海关的上下级关系和海关的相互关系。

(三)海关的组织机构
海关机构的设置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关系三级。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1、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物资和各项海关业务,是海关系统的最高领导部门。海关总署下设广东分署,在上海和天津设立特派员办事处,作为期派出机构。海关总署的基本任务是在国务院领导下,领导和组织全国海关正确贯彻实施《海关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行政法规,积极发挥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职能,服务、促进和保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订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拟定关税征管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依法执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3)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邮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监管,研究拟宁加工贸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及其他保税业务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拟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5)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发布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
(6)统一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组织查处走私案件,组织实施海关缉私,负责对走私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
(7)制定海关稽查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海关稽查;
(8)研究拟定口岸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及口岸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理口岸开放;
(9)垂直管理全国海关,包括管理全国海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及署管干部任免;
(10)研究拟定海关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海关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国海关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
(11)开展海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海关总署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作了重大调整,增加了统一负责打击走私及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口岸规划、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的协调管理、关税立法调研、税法起草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等职能。设立走私犯罪侦查机构、组建海关缉私警察队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并充分吸收现代海关制度建设及通关作业改革、口岸体制改革、缉私体制改革的成果,实施了机构改革。2001年,随着海关通关作业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和海关队伍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海关总署的职能和业务机构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总署的决策、监管职能得到强化。

2、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目前直属海关共有41个,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分布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海关就本关区内的海关事务独立行使职责,向海关总署负责。直属海关承担着在关区内组织开展海关各项业务和关区集中审单作业、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海关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的重要职责,在海关三级业务职能管理集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关区通关作业实施运行管理,包括执行总署业务参数,建立并维护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对电子审单通道判别进行动态维护和管理、对关区通关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有效监控和综合分析;(2)实施关区集中审单,组织和指导隶属海关开展接单审核、征收税费、查验、放行等通关作业;
(3)组织实施对各类海关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实际监控;
(4)组织实施贸易管制措施、税收征管、保税和加工贸易海关监管、企业分类管理和知识产权进出境保护;
(5)组织开展关区贸易统计、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
(6)组织开展关区调查、稽查和侦查业务;
(7)按规定程序及权限输各英业务审核、审批、转报和注册备案手续;
(8)开展对外执法协调和行政纠纷、争议的处理;
(9)开展对关区各项业务的执法检查、监督和评估。

3、隶属海关
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一般都设在口岸和海关业务集中的地点。隶属海关根据海关业务情况设立若干业务科室,其人员从十几人到二三百人不等。
隶属海关的职责是:
(1)开展接单审核、征收税费、验估、查验、放行等通关作业;
(2)对辖区内加工贸易实施海关监管;
(3)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燃料、物料、备件等实施海关监管,征收船船吨税;
(4)对各类海关监管场所实施实际监控;
(5)对通关、转关及保税货物的存放、移动、放行或其他鼾实施实际监控;
(6)开展对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监管场所的风险分析,执行各项风险处置措施;
(7)办理辖区内报关单位通关注册备案业务;
(8)受理辖区内设立海关监管场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的申请;
(9)对辖区内特定减免税货物实施海关后续管理。

相关文章


报关员考试2005年复习笔记十一
报关员考试2005年复习笔记十二
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
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报关员考试2005年复习笔记十
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书
智利、阿根廷的出口退税政策
法国的出口退税政策
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