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父亲告房管局败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01 14:23: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在单位集资建房时父子共同出资购得一套家属楼,房产证却登记在儿子的名下,为此,父亲分别以房管局和亲生儿子为被告和第三人,将其告上了法庭。9月29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杜正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杜正和第三人杜冰系父子关系,二人同在滑县公安局上班。1991年,单位集资建住宅楼,父子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以杜正的名义交纳了集资。2004年9月,在办理房产证时,由杜冰与滑县公安局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填写了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被告滑县房管局经过审核,于2004年10月12日为杜冰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书。2007年5月,原告杜正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将该房产证登记手续变更在自己名下,房管部门没有变更。

经审理法院认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的是第三人杜冰而非杜正,在该契约未经法定程序并由有权机关确认无效或撤销的情况下,被告房管局依照法律规定为第三人颁发房产证的行为并无不当。对房地产买卖契约效力的确认,不是行政审判审查的范围。法院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关文章


央票利率再上3基点央行有意抬升吗
传说典故:张家界故事传说张家界的四怪
2007年职称英语理工类模拟试题一
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的判断
共同出资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父亲告房管局败诉
2007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题(10月8日)
人力资源综合辅导:“分享”是一种职场美德
教师资格外国教育史:教育工作者的能力
教师资格外国教育史:教育管理人员的功能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